关于征求河南省财政厅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河南省财政厅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意见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征求河南省财政厅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意见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主要内容
经对河南省财政厅1998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本次拟拟废止和失效27件,具体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2025年7月14日至8月15日。
三、反馈方式
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将提出的意见发送tiaofachu@126.com邮箱。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郑州市经三路25号河南省财政厅条法处(邮编:45000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附件: 1.河南省财政厅拟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2.关于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有关情况的说明.docx
河南省财政厅
2025年7月14日
结果反馈
关于征求河南省财政厅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意见的结果说明
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8月15日期间,省财政厅对河南省财政厅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至8月15日,未收到反馈意见。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